- 发文字号
- 海船舶〔2017〕46号
- 颁布单位
-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 发文时间
- 2017-02-10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通知
海船舶〔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5号),进一步加强船舶登记管理,规范船舶登记行为,部海事局组织对2015年颁布的《船舶登记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船舶登记工作规程》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