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港监字〔1980〕48号
- 颁布单位
- 发文时间
- 1980-06-27
关于中国人名地名对外改用汉语拼音的通知
各港务监督、长江航政局:
遵照国务院国发[1978]192号文件精神,今后各港务监督对外签发文件、证书或发布有关消息、通知(警告)、资料等,所涉及到的中国的人名地名一律改用汉语拼音。具体办法按《国务院国发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的规定办理。
对原来印制的而目前尚未用完的各种证书、文件、资料等可继续使用到完毕为止;今后重新印制或在印好的证书、文件上填写中国人名地名时,均采用汉语拼音拼写。
国外(包括外轮)来的文件、电报、报告、证书、资料如对我人名地名仍使用旧拼法,也不要拒绝。
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
附件:
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
一、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的中国人名地名,适用于罗马字母书写的各种语文、如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世界语等。
二、在罗马字母各语文中我国国名的译写法不变。“中国”仍用国际通用的现行译法。
三、在各外语中地名的专名部分原则上音译,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通名部分(如省、市、自治区、江、河、湖、海等)采取意译。但在专名是单名节时,其通名部分应视作专名的一部分,先音译,后重复意译。
文学作品、旅游图等出版物中的人名、地名含有特殊意义,需要意译的,可按现行办法译写。
四、历史地名,原有惯用拼法的,可以不改,必要时也可以改用新拼法,后面括注惯用拼法。
五、香港和澳门两地名,在罗马字母外文版和汉语拼音字母版的地图上,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括注惯用拼法和“英占”或“葡占”字样的方式处理。在对外文件和其他书刊中,视情况也可以只用惯用拼法。我驻港澳机构名称的拼法,可不改。
六、一些常见的著名的历史人物的姓名,原来有惯用拼法的(如孔夫子、孙逸仙等),可以不改,必要时也可以改用新拼法,后面括注惯用拼法。
七、海外华侨及外籍华人、华裔的姓名,均以本人惯用拼写法为准。
八、已经使用的商标、牌号,其拼写法可以不改,但新使用的商标,牌号应采用新拼写法。
九、在改变拼写法之前,按惯用拼写法书写和印制的外文文件、护照、证件、合同、协议、出版物以及各种出口商品目录、样本、说明书、单据等,必要时可以继续使用,新印制时,应采用新拼法。
十、各科(动植物、微生物、古生物等)学名命名中的我国人名、地名,过去已采取惯用拼法命名的可不改,今后我国科学工作者发现的新种,在订名时凡涉及我国人名地名时,应采用新拼写法。
十一、中国人名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法改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后,我对外国语广播的读音暂可不改。经过一个时期的调查研究之后,再确定我们的作法。
十二、蒙、维、藏等少数民族语人名地名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由中国地名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研究所负责收集、编印有关资料。提供各单位参考。
少数民族语地名按照《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转写以后,其中常见地名在国内允许有个过渡。
十三、在电信中,对不便于传递和不符合电信特点的拼写形式可以作技术性的处理。如用YU代U(YOU)等。
注:威妥玛(一八一八一一八九五),英国外交官,一八四一年随英军侵人中国,曾任英国驻华使馆秘书、公使。于一八六七年出版一部京音官话课本《语言自迩集》,书中用罗马字母拼写汉语的方式,称为“威妥玛式”。原作为某些外国驻华使馆人员学习汉文的注音工具,后来扩大用途,成为在英文的音译中国人名、地名和事物名称的一种主要拼法,一直沿用至今。“威妥玛式”用许多附加符号区分发音,由于附加符号经常脱落。造成大量音节混乱。